珠海市斗门区登山协会

标题: 8月20号(星期三)黄杨河畔绿道10公里跑步 (第11次)[井岸镇][井岸镇]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阿丁    时间: 2014-8-11 15:29
标题: 8月20号(星期三)黄杨河畔绿道10公里跑步 (第11次)[井岸镇][井岸镇]
【召 人】:阿丁 (13411564706)
【活动时间】:8月20日星期三 晚上19:00准时出发,20:30完成.
【活动人数】:不限人数。
【线路大概】: 尖峰桥底—>里维埃拉后别墅区水闸处再原路返回. 全程10公里.
【集合地点】: 尖峰桥底
【公交线路】:可乘 602, 601B, 307, 405,502, 503,到尖峰桥东即可
【报名方式】:网上报名; 电话报名; 自动出现也可以。
【装备要求】:一支饮用水、合适的跑步鞋即可。



【出行户外安全告知】:
行走户外,你可能遇到如下的风险:
1. 摔伤,扭伤,骨折,
2. 落石,滑落,坠崖
3. 饥饿,寒冷
4. 高温中暑
5. 山体滑坡
6. 山洪暴发
7. 溺水事故
8. 交通事故
9. 山野火灾
10.动植物伤害
户外活动属风险性较强的活动,所有参与人应本着对自己生命安全负责的态度慎重报名。
报名前应详细了解线路情况,掌握相关安全信息。
【责任声明】:
1. 领队的服务是义务的,所起的作用是协调与支持活动的顺利开展,无法保障你避免意外的可能,亦不承担任何责任。领队对于线路的行进和更改具有全权。以上预计可能的以及其它无法预计的风险是客观存在的,参加者自行评判风险承担能力,审慎选择参加,风险完全自行承担。报名并参加者视为完全同意本召集的内容与活动方式的约定,并严格按要求参加活动。
2. 倡导自助与必要的互助相结合的户外理念,不做无保护的攀爬和个人英雄主义的冒险。为了您的安全,不允许出现独自疾走暴走和好奇新鲜擅自脱离整体团队的情况。
3. 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,组织者有义务组织救援或改变行程,但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,特此声明。活动开始后,本声明将自动生效并表明你接受本声明,否则,请在活动开始前退出本次活动;
4. 此次为团队活动,为保证大家都能尽兴而归,请坚决服从领队安排,否则,请在活动开始前退出本次活动;
5. 免责声明:"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,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,赔偿责任领队不承担,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领队声明依法解决,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领队声明。代他人报名者,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,赔偿责任领队同样不承担。本领队声明中关于免除领队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,同样及于本次活动副领队、收队及财务"

作者: 阿丁    时间: 2014-8-11 15:30

阿丁 参加活动

带朋友:1人
已参加人数 :2 人





欢迎光临 珠海市斗门区登山协会 (http://www.dmhw.cn/) Powered by Discuz! X3.1